公安部与自然资源部公布4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4月14日,公安部通报称,为加强法治教育、强化警示作用,公安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4起非法占用耕地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具体案例向社会传递依法保护耕地的重要信号。 此次公布的案例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反映出国家对耕地保护的高度重视。耕地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和粮食安全的保障,其合理利用和严格保护不容任何违法侵占行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方式,不仅有助于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也能对潜在的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耕地资源。
这4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在耕地上堆放建筑垃圾和砂石料,以及非法将耕地等农用地用于开采矿产资源。目前,4起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个单位和6名自然人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孙某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孙某萍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牡丹江市东安区一处耕地擅自堆放建筑垃圾,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告知孙某萍所占用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要求恢复原状,孙某萍仍不整改。经鉴定,孙某萍非法占用耕地面积6.82亩(永久基本农田6.45亩),导致耕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2025年9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对孙某萍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在湖北省黄冈市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该公司于2023年11月未经批准,在黄梅县某乡镇擅自占用土地堆放十余万吨砂石料,导致大面积土地被压占和破坏。经实地勘测与鉴定,该地块全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31.92亩。2025年11月,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北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郑某军、以及现场指挥人员周某飞作出有罪判决。
据介绍,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的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在当前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具有重要意义。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任何非法占用行为都直接威胁到这一底线。通过加强执法联动和制度建设,不仅能够提升违法成本,也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是数字,更是责任与担当的体现,需要各方持续努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