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生活圈2026年01月14日 21:33消息,携程因涉嫌反内卷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公众号“市说新语”近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此次调查表明,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持续加码,体现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态度。携程作为国内领先的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其市场地位和影响力备受关注,此次被立案调查也反映出相关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需更加注重合规经营,避免因市场支配地位而损害公平竞争环境。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一时间,携程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进驻携程总部,开展反垄断调查。
“市监总局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值得肯定。”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指出,过去一年中,国内媒体已对携程利用“调价助手”干预酒店自主定价权的行为进行了多轮报道。继云南旅游民宿协会之后,黄山市徽州民宿协会也相继组织会员单位收集整理在线旅游平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证据资料。 在我看来,这一系列事件反映出当前在线旅游平台在市场中的强势地位及其对中小经营者的潜在影响。监管部门的介入和行业协会的积极反应,体现了各方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视。随着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升和监管力度的加强,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将成为未来的重要方向。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对携程展开调查,可能并非孤立事件。2025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2026年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
也就是说,今年,反垄断、反“内卷式”竞争要动真格了。
剑指“反内卷”
“内卷式竞争”被官方定义为一种以低价、低质、低水平为主的恶性竞争,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逐渐削弱了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从当前市场来看,内卷式竞争已不再是局部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不断压低价格、削减成本,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创新动力不足,形成恶性循环。这种竞争模式虽然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但从长远看,却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打破这一困局,需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身转型双管齐下,推动市场向高质量、高效率方向发展。
当前,国家层面针对“内卷式”竞争的治理已逐步走向系统化和法治化。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表示,这种竞争会“扰乱市场信号、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最终对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025年推出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后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将平台强迫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规则进行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同样在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不得以 “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并推动平台良性竞争,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这为后续的具体监管行动提供了清晰的上位法依据和政策框架。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已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链条治理。
在此背景下,作为行业龙头的携程,正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今年1月14日之前,早在2025年下半年,携程就已陆续在多地被市场监管部门约谈。
8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约谈了携程、同程、美团、飞猪等五家平台。约谈直指可能存在的 “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价格欺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约谈要求平台立即自查自纠,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等违法行为。
时隔约一个月,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调查认定其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
如今,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既是对此前各地约谈措施的延续,也回应了去年年底多地旅游民宿协会的有关投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指出,此次对大型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调查,是继2021年阿里巴巴、美团“二选一”案件及2022年底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之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启动的反垄断调查。这一举措向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传递出明确信号:互联网行业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并不意味着监管力度的减弱,反而凸显了该领域作为执法重点的持续性和重要性。结合近期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指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开展竞争状况评估等行动来看,监管重点正逐步向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深化和落实。 从当前趋势看,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已从初期的探索阶段,转向更加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向。这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对平台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这也反映出国家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公平竞争环境的高度重视。
“对于旅游、在线购物、外卖餐饮、社交平台、票务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平台企业,应深刻认识到本案所传递的警示意义。”邓志松指出,在反垄断监管日益常态化的背景下,以及“反内卷式”竞争趋势下,平台企业应保持理性态度,将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核心合规要素,贯穿于日常运营之中,从而建立更加可持续的竞争策略。
目前尚不清楚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的垄断行为认定具体指向哪些案例,刘旭认为很可能调价助手的投诉是其一。这是去年携程、美团等平台上的商家投诉最多的工具。据称,这类工具会定期扫描竞争对手价格,一旦发现携程平台上的价格更高,便可能自动调低酒店底价或强制参与促销,被质疑变相剥夺了商家的自主定价权。
另一个被投诉的焦点是“二选一”或变相的独家合作压力。部分携程的“特牌”商家可能被要求不得在其他竞争平台(如美团)上线,而与此同时,其佣金率仍维持在较高水平。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公告,宣布启动对OTA平台不正当竞争的反垄断维权工作,其中明确指出携程存在“二选一”等霸王条款问题。 从行业角度来看,这种做法不仅限制了商家的自主选择权,也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平台通过高佣金和排他性协议锁定优质资源,容易形成市场壁垒,不利于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此类行为或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与规范。
在黑猫投诉网站上,记者查询到,包含“携程”搜索字眼的投诉总数为160303条,仅去年12月至今年一月就有超3600条。投诉内容涉及携程机酒退款遇阻、平台调价、差额补偿申诉、捆绑消费、虚假宣传、贷款纠纷等。
具体来看,携程出行服务方面,该投诉平台累计收到消费者发起的119321条投诉,近30天内的投诉量为2386条。在携程金融方面,总投诉量为22870条,近30天内投诉量为1273条。 从数据来看,携程在出行和金融两大业务板块上均面临一定的用户投诉压力,尤其是出行服务的投诉量远高于金融板块。这反映出消费者在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较多问题,如订单处理、退款流程、服务质量等。尽管这些数据本身并不能直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但持续的高投诉量仍需引起重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用户体验,及时回应用户诉求,以维护品牌信誉和用户信任。
高涨的业绩背后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有大量商家控诉被携程等平台的不合理条款硬控。
“我们现在真像给平台打工,定价权已经完全被拿走了。”山西五台山周边某品牌酒店经理钟洋表示,无论是携程还是美团,都经常不打招呼就在后台自行修改酒店价格。他发现后提出申诉,美团能够恢复原价或补回差价,而携程虽然也能补回差价,但随后却以违约为由对酒店进行处罚,他申诉了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从这一现象可以看出,酒店在与大型在线旅游平台的合作中,逐渐失去了对自身价格的主动权,甚至在遇到不公平操作时也难以获得有效维权。平台凭借其庞大的流量和用户基础,掌握了更大的话语权,而商家则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这种不平衡的市场关系,值得行业和监管层面进一步关注和规范。
浙江民宿主戴芸则透露,她们设定的底线价格常被突破,价低影响收益,价高则客人不愿下单,陷入两难境地。
更让商家感到不满的是关闭该功能的难度。海口美兰区一家经济型酒店的店长周舒妹向记者透露,她曾多次尝试申请关闭该功能,最多时反复提交了十几次,每次都经历“申请—被驳回—再申请—再被驳回”的循环。即便最终成功关闭,第二天业务经理又会重新开启该功能。
据悉,这一功能并非可选内容,而是系统自带的。平台在与酒店商家签订合同时,已通过格式条款强制要求酒店让出定价权。
调价助手的投诉早在两年多前就屡见不鲜,但由于携程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远超其他平台,商家只能无奈接受。钟洋表示,他所管理的两家酒店中,三分之二的订单来自携程和美团,而到店的客人仅占三分之一。
周舒妹坦言,目前同时使用携程、美团、飞猪、抖音平台,但即使遭遇问题,也仅暂停携程的特牌产品而不敢完全离开平台。“我们七成多的订单来自平台。”
“再说了,周舒妹表示,不仅携程如此,其他平台也在使用类似的算法工具擅自调整房价,区别仅在于有的平台会提前告知酒店,有的则根本未通知;有的平台提供的调价功能可以完全关闭,而有的则反复无常,始终无法摆脱。
在平台算法调控下的酒店,经营状况依然严峻。周舒妹表示,今年的目标是实现收支平衡,而钟洋则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戴芸给了记者一张截图,其民宿仅有25间客房,几经调价后,7月一份订单成交价是251元,但她的到手收入只有169.14元。而且平台要求“如果客人要开发票的话,开票金额得写220元。”戴芸叹道,“这么做什么时候能回本呢?”
不只是这些小商家,2025年上半年,中国酒店行业整体面临较大压力,各大酒店集团的经营指标普遍下滑。万豪、洲际、华住、锦江在中国的单房收益分别下降了2%至5%不等。与此同时,北京市1613家酒店在2025年上半年的总利润仅为5980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2.9%。 从数据来看,当前酒店行业的盈利状况明显恶化,反映出市场需求疲软和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北京这样的核心城市,利润骤降的背后,可能与消费信心不足、商务出行减少以及旅游市场波动等因素有关。这种趋势不仅影响到中低端酒店,也波及高端品牌,说明整个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未来,如何提升运营效率、优化成本结构,以及探索新的增长点,将成为酒店企业亟需面对的课题。
与众多酒店商家面临的困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携程近两年业绩持续向好。2024年携程净利润达到172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四成收入来源于住宿业务,2024年全年住宿预订收入为216亿元,同比增长25%。进入2025年后,携程的业绩继续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净利润更是达到290.7亿元。
“携程2024年毛利率80%以上,净利润率30%以上,其中酒店预订业务的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会更高;这与整个酒店业处于微利乃至大范围亏损的状态相比,是不太正常的。”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研究所所长杨宏浩指出,一家企业的净利润超过了整个(酒店)行业的利润,足见其拥有非常强的市场支配地位。携程作为OTA的龙头企业,强行给酒店捆绑“调价助手”已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香港凌永山律师行注册海外律师万珏指出,如果携程利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进行强制调价,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通过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方式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不超过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
早在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对阿里巴巴实施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处以182.28亿元的罚款。
刘旭认为,早在2020年3月香港竞争委员会就对携程通过所谓“最惠条款”,要求平台内酒店企业维持全网最低价行为提出了整改要求。2020年6月韩国贸易委员会也曾就携程等在线旅游平台(OTA)的同类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2021年2月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也曾在第七条第二款、三款对平台企业与交易相对人签订最惠条款的行为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但是,携程在中国内地市场并未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韩国那样进行整改。
这种为了获取垄断利润,明知违法却依然冒险行事的做法,与市场监管总局一直以来倡导的各行业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的理念是完全相悖的。刘旭表示,如果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案调查最终认定携程违反了《反垄断法》,除了政府的处罚之外,受到损害的商家和消费者也可以依据相关处罚决定,向携程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他指出,此前Booking曾因要求平台内酒店企业保持全网最低价而遭到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调查,并被欧盟法院判定违反欧盟竞争法。目前,Booking正面临上万家酒店企业的起诉索赔。携程也有可能步其后尘。
资本市场出现下跌,1月14日,携程在香港股市股价下跌6.49%,收于569.5港元。美股方面,携程在盘前暴跌9.49%,报收68.5美元。截至记者截稿时,携程股价有所回升至75.68美元,跌幅为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