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订草案强化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全面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
新华社快讯:商标法修订草案于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时隔多年迎来的一次系统性、实质性升级,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本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在保持现行法律基本框架基础上,聚焦实践痛点与监管盲区,对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及保护全链条作出精细化调整。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草案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界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包括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囤积商标、攀附他人商誉抢注、重复申请干扰审查等典型行为,并配套设定梯度化处罚措施,最高可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或五十万元以下定额罚款,显著提升违法成本。
这一修法动向并非偶然。近年来,商标恶意注册屡禁不止,从“丁真”“雷军”到奥运健儿姓名、公共事件热词,均曾遭遇批量抢注,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侵蚀社会诚信基础。草案将“使用意图”作为注册前提、强化审查前端把关、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体现了从“重注册轻使用”向“重质量强保护”的治理逻辑转变,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决策部署的关键落子。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草案虽已迈出坚实一步,但后续还需配套细化审查操作规程、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并同步加强企业合规引导与公众普法教育。唯有让善意使用者安心、让恶意投机者止步、让执法者有据可依,商标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激励创新、维护公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