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生活圈2025年12月22日 14:15消息,我国首部《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标志着南极保护立法迈出关键一步。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当日首次审议《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这是我国首次就南极事务专门立法,标志着南极治理从政策引导、部门规章层面正式迈向国家法律保障新阶段。
草案聚焦科研、旅游、渔业等当前活跃度高、潜在环境风险突出的南极人类活动,明确提出分类管理、准入许可、环境影响评估、活动全程监管等制度设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拟建立“南极活动者责任追溯机制”,要求所有赴南极中方人员及组织须提前申报行程、接受生态培训,并对废弃物处置、生物污染防控等作出刚性约束——这不仅是管理手段的升级,更是我国履行《南极条约》体系义务的实质性深化。
近年来,我国南极科考站数量和年度越冬队员规模持续位居全球前列,商业性南极旅游团组年均增长超15%,部分远洋渔船在南大洋边缘海域作业活动亦呈上升趋势。在此背景下,单靠行政协调已难以应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国境的复合型治理挑战。此次立法,既回应了国内日益增长的规范需求,也为我国在南极海洋保护区划设、气候变化联合研究、环境监测数据共享等关键议题上增强话语权提供了坚实的国内法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南极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规则洼地。草案的出台并非限制合理利用,而是以法治方式厘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将我国长期坚持的“尊重、保护、可持续”南极立场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的法律条文。在全球南极治理共识面临新挑战的当下,一部立足国情、对接国际、兼具前瞻性与操作性的专门法律,恰是负责任大国担当最扎实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