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标识使用管理有了基本规范,规范标识使用,提升志愿服务形象。
中央社会工作部于5月13日公布《志愿服务标识基本规范(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标识的使用,提升志愿服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这一举措有助于增强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更加有序、高效地发展。通过明确标识的使用标准,不仅能够避免标识滥用或误用的情况,也为志愿者和相关组织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有利于营造更加规范、积极的志愿服务环境。

对志愿服务标志的含义及其设计、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志愿服务标识可以应用于志愿服务相关的会议、场所、站点以及文化产品等场合。
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
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和涉外志愿服务活动时
应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有自有志愿服务标识的可同时使用
但应当突出“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孙鹏程、魏冠宇
海报制作:孙鹏程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