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生活圈2026年03月26日 12:35消息,社保第六险上线,长护险取消起付线,惠及更多民众。
3月2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我国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养老问题的高度重视。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长期护理需求日益增长,建立完善的护理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该制度的推进不仅有助于减轻家庭照护负担,也将为失能老人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新成员”,长期护理保险与养老、医疗等传统五险并列,被形象地称为“第六险”。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一种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提供照护保障的保险产品。它主要服务于那些身体虚弱、无法独立完成日常活动或需要他人协助才能生活的被保险人,为其在护理机构、医疗机构或家中接受的长期医疗照护服务提供经济支持。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长期护理保险不设置起付线,在报销比例方面,针对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的待遇有所不同,以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为保障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长护险谁能享受?
按规定参保并缴纳费用,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通常为6个月以上)的人员,经申请并通过评估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我认为,这一政策体现了对失能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有助于减轻家庭负担,提升社会整体的养老和照护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完善失能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规范的评估流程,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及时获得支持,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国家层面统一研究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
长护险将提供哪些保障?
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确保专款专用,使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
国家已出台统一的照护服务项目清单,涵盖协助进食、沐浴等日常生活照料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需求和机构建议,确定所享受的具体服务内容。
长护险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何谋划?
《意见》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长期护理保险从市级统筹开始实施。在实行市地级统筹的地区,制度政策实现统一,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化。具备条件的省份可以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优化管理服务的要求,探索推进省级统筹。
对于原试点地区,《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逐步向国家规定靠拢,到2028年底基本完成过渡。
长护险缴费水平如何确定?
《意见》明确,长护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医保制度在保障民生方面持续深化的探索与实践。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长护险缴费,不仅有助于提升参保人群的保障水平,也进一步释放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支持,这一举措具有积极意义,尤其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更显其现实价值。政策的实施,应配套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真正惠及需要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