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加热=致癌?营养专家紧急辟谣:这锅,鸡精不背!

高温爆炒鸡精竟释放‘毒气’?专家实验室实测打脸谣言:真正致癌元凶竟是它!

鸡精 加热致癌 营养专家 辟谣

每日生活圈2025年12月22日 14:18消息,鸡精加热不致癌,营养专家澄清误解,科学解读鸡精安全性。

   12月22日消息,针对近期网络流传的“鸡精加热久了会致癌”说法,多位食品安全专家及权威机构明确回应:该说法缺乏科学依据,正常烹饪条件下使用鸡精是安全的。

鸡精加热=致癌?营养专家紧急辟谣:这锅,鸡精不背!

   鸡精的主要呈鲜成分是谷氨酸钠。在持续高温(120℃以上)长时间加热时,确实可能部分转化为焦谷氨酸钠。但需强调的是,这一转化过程并不等于产生危害——焦谷氨酸钠未被任何国际权威机构列为致癌物,其安全性已有数十年研究支撑。

   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均基于大量毒理学数据认定:焦谷氨酸钠无致突变性、无致癌性、无生殖毒性,属于公认低风险物质。这一结论并非新近发布,而是长期跟踪评估后的稳定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作为全球最权威的致癌物评估机构,至今从未将谷氨酸钠或其热解产物焦谷氨酸钠列入1类(确认致癌)、2A类(很可能致癌)或2B类(可能致癌)中的任何一级。换言之,在IARC的科学框架下,二者连“潜在风险”的门槛都未达到。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日本厚生劳动省等监管主体均沿用相同结论:味精与鸡精在常规用量和家庭烹饪场景中,不存在健康隐患。所谓“炒菜放鸡精必须出锅前加,否则致癌”的民间提醒,实为对化学转化现象的误读,混淆了“发生反应”与“产生毒性”的本质区别。

   回溯源头,1973年联合国食品法规委员会(CAC)即已将谷氨酸钠列为A(I)类食品添加剂——这是食品添加剂安全分级中的最高信任等级,意味着“公认安全(GRAS),无需设定每日允许摄入量(ADI)”。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球数十亿人的日常食用实践,本身就是最广泛、最持久的安全验证。面对反复出现的类似谣言,我们更应警惕:伪科学传播往往披着“为你健康着想”的外衣,却回避基本科学逻辑与证据层级,值得媒体和公众共同审慎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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