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底,长护险制度将实现全国基本全覆盖。
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具体的时间安排和实施路径已在《意见》中明确,即“3年”目标。也就是说,用大约3年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争取到2028年底,实现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基本覆盖。
在统筹层次上,长期护理保险可以由市地级统筹逐步推进,也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探索省级统筹。例如,最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海南省,便采用了省级统筹模式。在推进节奏方面,各省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本地区市地的实施步骤,分阶段、有秩序地推进改革。具备条件的市地可先行试点,条件尚不成熟的则应先夯实基础,避免“一刀切”和盲目推进。在覆盖人群方面,制度可先从职工群体起步,逐步扩展至城乡居民;也可在初期同步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 我认为,这种分层推进、因地制宜的政策设计,体现了对各地实际情况的充分考量,有助于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通过灵活的统筹方式和渐进的覆盖策略,既能有效缓解部分地区的资源压力,也能为后续全面推广积累经验。这样的改革路径既符合国情,也更贴近民生需求。
《意见》明确要求原试点地区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与国家统一规定接轨,力争在2028年底实现基本平稳过渡。为确保试点地区群众待遇的稳定,对于那些符合制度发展方向的试点做法,将不作硬性调整。 从政策导向来看,这一安排体现了对地方实际的尊重和对群众利益的关切。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助于减少社会波动,增强公众对改革的信心。同时,也反映出国家在制定政策时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种渐进式调整,有利于实现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