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定价办法修订,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对涉及电力定价的四项办法进行了修订,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推动新能源的消纳与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修订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四个办法。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输配电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从政策导向来看,此次修订体现了政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的决心。通过优化成本监审和定价机制,有助于提高电网企业的运营效率,同时保障用户合理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些调整对于构建公平、高效、可持续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在总体保持政策框架和主要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围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重点在推动新能源消纳利用、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以及推动电网企业提升管理效能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性安排。
综合来看,此次修订旨在实现三大目标。其一,是推动新能源的消纳与利用。通过在输配电价中引入容量机制,明确对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等新业态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同时对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探索实施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从而降低新能源交易成本,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的应用。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其二是促进电力安全保供。通过完善以联网互济功能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机制,支持电网加强互济通道建设,增强全国电力负荷错峰、余缺互济和应急支援能力,促进整个电力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和效率提升。
其三是推动电网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通过优化调整部分成本参数,促使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变化,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以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与工作的协同推进。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依据修订后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对省级电网、区域电网以及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开展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等相关工作。 此次调整体现了政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持续强化成本监管、优化电价机制的坚定态度。通过更加科学、透明的成本审核体系,有助于提升电网企业的运营效率,推动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有利于为下一步电力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与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