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政策支持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用于社保基金运作管理。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为支持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运作管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当日发布通知,明确了相关税收政策。 此次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持续努力。通过合理利用国有资本收益,有助于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同时,明确税收政策也有助于规范资金运作,提升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这一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通知明确,在承接主体使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其通过贷款服务所获得的全部利息以及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以及金融商品转让所得收入,均可免征增值税。
此外,根据最新通知,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将被纳入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范围。对于承接主体而言,若其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可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而对于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使用现金收益进行证券买卖所产生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则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资本运作中的税收负担,有助于提升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和市场活力。同时,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国有资本更灵活地参与资本市场,也有利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过,政策实施过程中仍需注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目标得以实现。
自2024年4月1日起,相关通知将正式施行。对于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税款,若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可申请退还。 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对纳税人权益的重视,有助于提升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灵活性。在执行新规定的同时,对过往已缴税款进行合理处理,既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也展现了政府在管理上的细致与人性化。这一举措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税收制度的信任感和满意度。